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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歹徒都有持無恐,面對屋主時反而屋主要害怕,
穿鞋的怕赤腳的..
歹徒違法在先就已經不怕了,屋主若不小心傷了歹徒還要擔心被告~
這就是目前少數人一直在推崇的"道理"。


這就是最可怕的, 法律變成保護壞人的工具.
 
舊 2014-11-05, 11:32 AM #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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