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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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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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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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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abster
我說的是律法跟執法權的本質問題, 兩者的根基都是權力,
後盾都是國家機構的武力優勢.
如果可以有凌駕律法的特權,有幾個人會不動心?
如果執法者對違法者無可奈何,違法者會在意嗎?
至於我自己嘛...如果可以變超人,我是絕對不會鳥法律的.
可是不能變超人,我只好期待大家守法了.
扯遠了。
以本案來說,無論是竊賊或屋主,雙方都沒有凌駕律法的特權,
還是你想要賦予他們凌駕律法的特權?
讓二個人自行去打殺,誰拳頭大、武功好,誰打贏誰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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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2014-11-05, 10:41 AM #
523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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