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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偏偏國內執法者(含檢警法)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如此
對犯罪者輕輕放過
但對受害者嚴格檢討
前面幾乎一面倒針對屋主有無正常防衛
卻未對入侵者作出反應
(報載律師還表示財產權不能大於生命權,彷彿只討論屋主的婚戒與無辜的生命)
大舉要求屋主遵守律法
卻對竊賊、強盜以及同夥忽略不提
是不是人死了就不算犯罪呢?
屋主可向竊賊繼承人請求賠償這段,怎不見高論呢?
法律究竟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或只是這些執法者謀生工具?
舊 2014-11-05, 08:33 AM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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