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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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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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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
Irvinson
有例外
時代進步了,那種近身博殺的時代過去了。
以前十大槍擊要犯作案時,常常拿槍掃射
不用近身就能殺人
從遠的甘乃迪在270英尺外被暗殺
或是近的阿扁遇刺,亦非近身開槍
當伊拉克磨刀擦槍準備巷戰,
美國卻用飛彈在10公里高空外,轟炸夷為平地
這就是時代的差距啊!
所以你的意思是覺得我們身邊270英尺內,甚至10公里高空外,都該納入堡壘原則,進入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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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2014-11-03, 10:40 PM #
482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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