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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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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452
攜帶過量的藥品不能當土產帶回國!食品藥物管理署5日公告,自明年7月1日起,民眾以郵寄、快遞、或自行攜帶藥品返國,均須符合限量規定,若要超量攜帶,一律須於事前填寫進口申請書,否則均以禁藥論處,除藥品銷毀或退運外,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開放個人奶粉進口超量哪可能也要判個三五年徒刑,擋人財路者死。
舊 2014-11-03, 12:4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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