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接受耶,
我前面不是就說過了,
人人必須敬畏他人的私有財產。
你還真是替竊賊考慮週全..
照你這種說法的話,
那些由偷改搶、姦或殺的..都是受害者的錯,
因為他們沒有跟你一樣很誠意的放歹徒逃走是嗎?!!
|
明顯中文閱讀裡解有很大的障礙
仇家先找機會在外頭打死你 再把你屍體搬回家 佈置一下說是你擅闖民宅 他正當防衛
所以你死有餘辜罪有應得 免開庭結案. 接受? 哈哈 我笑了.
就算你接受 so what ? 自high有用嗎? 法律也不會這樣訂, 接受個鳥~
前面就說, 你讓歹徒能走, 自己也有戒備, 權衡利害下他會先閃人, 這是合理的預期,
雖然仍不能保證一定如此.
自保安全優先, 萬一遭受危害衝突不能避免而啟戰, 就是全力以赴. 誰說是受害者的錯?
今天一堆鄉民完全都不必思考的 淨說三小沒時間喔, 暗! 當下做出判斷不用一秒鐘,
情勢突變也可馬上應變, 又不是解微積分杵在那邊發呆, 無腦行動能預期有甚麼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