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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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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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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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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但我覺社會風氣以及法律不保障人民對於自身財產生命擁有最大程度的捍衛權, 是很可憐的一件事。
這就跟普遍民眾對於不法行為視而不見、姑息養奸一樣...
更甚者會對於打電話檢舉的民眾嗤之以鼻,認為該民眾多管閒事或妨礙他人...

當司法單位不能保證人民財產與性命安全時,當然只能自保。
而當性命與財產只能二擇一時,多數人選擇前者。

既然都不能保障性命與財產,當然也不會保障對於性命與財產的捍衛權。
是的,很可悲,但現實就是這麼無奈。
舊 2014-11-02, 03:45 PM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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