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其實不太想回的
一整個戰文
假設今天台灣法律是 擅闖民宅者 屋主可以把他擊斃 且無罪
那接下來就大亂了
我要殺人 先把他弄到我家幹掉
然後裝成家裡被搶模樣再來製造兩人打鬥模樣
再把指紋弄一弄
這樣就可以合法殺人了 改成這樣 各位說好不好?
反正死人不會說話
今天屋主保護妻兒心切 一不小心下重手 我可以理解 我也贊成屋主扁歹徒
但是別把小偷搞到陣亡 都好說話
把他搞到陣亡 那相對的刑責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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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這麼誇張, 幾次玻璃娃娃的事情, 幾次檢皮夾的事情, 車禍變事主的事情.
然後你就看到台灣人都很自覺的避開危險了, 所以你擔心的事情是多慮的.
如果真的可以致死, 日後大家都就約在外面, 真的不必擔心這種問題.
台灣人的規避意識舉世無雙, 如果自稱第二, 沒有另一個國家是第一.
PS. 搞到對方死人是很麻煩的, 你怎麼把這個當普遍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