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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Irvinson
除非能證明屋主的攻擊直接造成小偷的死因

否則勒絞十秒後尚能呼吸十個小時,卻要責咎腦死而縄罪,尚非充分。



除非能證明歹徒無抗拒能力下仍然加力勒斃

人死不能復生,死者如何證明有無抗拒能力呢?

人好端端的不會無緣無故腦死
勒絞導致腦部缺氧 就醫學上應可認係有相當因果關係
被告(也就是屋主)要以此抗辯 得提出更有利的證據 例如死者是在醫院被暴牙駒滅口之類的...

構成要件該當 由檢方舉證
阻卻違法事由則由被告舉證
所以要證明是正當防衛 得由被告(屋主)證明歹徒仍有相當抗拒能力 因此不得不加力勒斃
人死不能復生 被告要如何證明死者生前仍有能力極力抗拒呢?
舉證責任的顛倒 會是本案一個棘手問題...
舊 2014-10-31, 10:24 PM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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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