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鬼
而且屋主的權利被侵害,屋主已經讓小偷用生命付出代價
可是小偷做的錯事,只是偷東西,用生命付出代價未免太重
而身為屋主有沒有辨法避免?如果他不是陸戰隊出身
普通人看到小偷會馬上帶著老婆跑,這件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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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屋主當下是制服小偷, 不是當場讓他死亡, 以他能力要當場讓對方死亡絕對可以但並沒有.
2. 當老婆身懷六甲, 帶著老婆跑在匆忙中若撞到或跌倒導致流產? 屋主要冒這個險嗎?
引用:
作者老鬼
畢竟人是因為他而死的沒錯吧
誰能否認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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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不是因為過失傷害致死就一定是有罪, 車禍中判例也有過因為反應時間不及且非刻意肇事因而獲判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