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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件流頂新 屏縣稽查(((誤發)))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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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
hoba
這個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法律保障他的發言權利
會議記錄還要親簽,不是就擺明了承辦人員要自保嗎??XD
2014-10-31, 04:03 PM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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