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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17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引用:
作者hoba
這個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法律保障他的發言權利


會議記錄還要親簽,不是就擺明了承辦人員要自保嗎??XD
舊 2014-10-31, 04:0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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