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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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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引用:
作者misman++
前面大大po的案例.....由偷變殺人、由偷變**殺、陳進興之流的男殺女姦.....

那不就表示,一般民眾都必須付出代價(ex:生命、貞操...),才能讓小偷付出代價(抓不到就也不用付了)??

尤其是現在的鴿子這麼強....怎樣都抓不到犯人的情況下...

就只能自已e04



我走在路上遇到持刀搶徒
隨手從路旁檢了跟木棍跟歹徒對峙
在一番搏鬥之後
我把歹徒手上的刀打落
歹徒準備逃跑
那我可以
1.為了生命安全把歹徒打死,因為我猜歹徒身上或逃跑方向可能還藏有另外八把刀
2.打到他逃不了等警察來
3.讓他逃跑,接下來的事交給警察
舊 2014-10-31, 03:47 PM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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