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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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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老鬼
制服闖空門的人,沒有什麼不對
我也相信屋主沒有殺死人的意圖
可是跟當場跑掉報警處理相比
絕對是比較差的選項

今天他選擇勒昏他,有沒有可能不小心勒死?
他不能排除有這種可能吧
既然如此,那他選擇勒昏的方法來處理
本來就應該冒這樣的風險來承擔後果
這跟他有沒有殺人意圖無關
就跟車禍的過失殺人的狀況類似

拿鄭捷比喻,鄭捷是殺人罪,再多命也不夠賠
說他是人人得而誅之,說的通
小偷犯的罪,你一定要說他死了活該
但實際上法律要小偷付的代價
不可能是一條生命
屋主代替法律要他付出代價
明顯的就超過


前面大大po的案例.....由偷變殺人、由偷變**殺、陳進興之流的男殺女姦.....

那不就表示,一般民眾都必須付出代價(ex:生命、貞操...),才能讓小偷付出代價(抓不到就也不用付了)??

尤其是現在的鴿子這麼強....怎樣都抓不到犯人的情況下...

就只能自已e04
 
舊 2014-10-31, 03:23 PM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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