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US
老實說, 這種想法還是省省吧, 現在這麼多起不分青紅皂白隨意開殺的事件例如鄭捷, 當下沒馬上反應, 一個cool down的後果就是換你的體溫always cool down了.
另外一個想法, 今天是死者選擇和屋主扭打, 為何選擇扭打而非意圖逃竄? 選擇逃走的為何該是屋主而不是小偷?
再另一個想法, 今天是小偷打不贏屋主, 如果今天換過來入侵的是前海軍陸戰隊員, 而屋主是普通人, 小偷雖可逃走, 但是仗著身強體壯一樣選擇扭打而不逃, 版面標題很有可能改寫成小偷偷竊不成改強盜殺人二屍三命, 您樂見嗎?
最後 - 不從案件過程或特定角度, 以社會大眾立場絕對不樂見本案傷害殺人或過失殺人判例成立, 此例一成, 未來善良民眾防衛上投鼠忌器, 小偷強盜在反抗上更有恃無恐, 甚至反過來要脅屋主: 你萬一打傷打死我你一樣有罪! 請問民眾該如何自處? 過猶不及 猶恐失之, 但是若法律判例反倒傾向保障惡人之立場, 這就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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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文生義 在這個版是每天都在發生的, 我也懶得回太多.
不導致衝突, 是我的核心. 不用比小偷強還是屋主威, 那都是事後諸葛, 只有活著的人說話.
看不懂的就當路過. 要繼續當鍵盤藍波的也自便.
小偷為什選擇扭打? 我不用小偷復活給證詞也可以告訴你答案. 就是小偷以為將受到攻擊.
他選擇先發制人或是予以反擊. 如果他能安全的走, 你又作好戒備,腦殘了才會跟你槓上.
一開始就先給他安全空間, 就有談判的契機, 不是等攻堅開打了, 再來說甚麼cool down
沒用啦 三小的. 他自己反鎖在廁所, 裡面又沒人, 我覺得真是傻了才會自己去攻堅.
有人一直在繞 咦? 這是我家啊~ 我想 趕走他 逮捕他 我有錯嗎? 為甚麼是要我屋主逃?
這不是爭對錯的問題, 而是 怎麼做比較行得通? 道理爭贏了, 實際上做不到/有風險,
那又有甚麼意義? 爭那一口氣哪麼重要, 那隨便你吧~ 我只要平安落幕為優先考量,
你在我家撒野偷竊 林北我超不爽, 要把你繩之以法, 都是排第二第三以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