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鬼
https://www.facebook.com/chetbaker1010/posts/319513071568377
呂秋遠:(2014/10/31 01:20~)
我來發狠寫個更白話的好了。
除了被封鎖,再也看不到我文章的人外,我問問在心裡很不爽我的人一個問題就好:「你們到底在這系列的文章中,看到我哪一句話寫,『我覺得屋主不適用正當防衛』,應該判重刑?」
我的推論很簡單,第一階段,屋主到底適用什麼罪名,我的看法比較接近傷害致死。因為屋主的行為比較像是傷害,而不是「不適用任何刑法評價的行為」,就像開車、吃飯等等,如果是傷害,那麼一開始就應該適用傷害罪,只是因為竊賊死亡,所以變成傷害致死罪。
過失致死的要件,必須是因為刑法不評價的行為,導致死亡的結果。如果刑法評價這是傷害,然後對方因為這個傷害行為死亡,就是傷害致死,這樣可以理解嗎?
再來,進入第二階段,才是許多朋友很在意的正當防衛。這階段會決定屋主能不能傷害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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