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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mewaylin
還有一個比例原則

嫌犯槍口對著他 刑警開4槍制伏判賠104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因為嫌犯王明助準備朝自己開槍,只好開4槍回擊,結果打中對方肩膀,成功將他制伏,沒想到事後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嫌犯還求償400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李泱輯認為自己執法有理,不願和解,但法院認定他開4槍違反比例原則,判賠104萬元,全案定讞。


開四槍確實不符比例原則,應該一槍直接爆頭就好,下次請比照辦理
舊 2014-10-30, 04:3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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