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rvinson
在台灣,誰理什麼堡壘原則?
又不是國家法律依法應遵循事項,非法的沒什麼好談。
本案屋主涉嫌「過失致死」,討論有無過失,而不是蓄意或預謀、故意等
與堡壘或地道無關,
因為計程車司機在馬路上撞死人也能追究業務過失致死,不在堡壘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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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論是這裡還是蘋果FB的走向好像都不是這樣吧...
事實是鄉民根本不在乎當事人有沒有過失還是蓄意,預謀,或故意等,
而是徑直認為說當事人既然在自己家中保衛家人就該自動無罪.
請仔細看看輿論的走向是不是這樣?
雖然我也不認同某律師那句仁慈的說法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