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瀏覽單個文章
crabst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
hoba
對某些人而言,那些被害者是死人,沒有人權的...
可是卻無視被害者是被加害者殺害的事實,而一再強調加害者的人權
這就是台灣法界可笑的地方
就連這個 CASE 也一樣,是非不分,黑白倒置,怎麼現在死者(犯罪者)的人權就大過天了?
而屋主(被害人)的人權似乎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算三小?
不只是台灣,幾乎所有非獨裁現代國家的法制都有這個問題.
歐洲犯人過太爽,美國也是保護加害人的人權美其名曰無罪推定原則.
2014-10-30, 01:07 AM #
284
crabster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rabster
查詢crabster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rabster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