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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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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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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
supstring
所以無數無辜被壞人處以唯一死刑又要怎麼辦?!
真的被法匠搞得只有壞人有人權?!
對某些人而言,那些被害者是死人,沒有人權的...
可是卻無視被害者是被加害者殺害的事實,而一再強調加害者的人權
這就是台灣法界可笑的地方
就連這個 CASE 也一樣,是非不分,黑白倒置,怎麼現在死者(犯罪者)的人權就大過天了?
而屋主(被害人)的人權似乎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算三小?
2014-10-30, 12: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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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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