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當初制訂香港基本法時就註明了有普選這樣的東西, 只是現在中共單方面的不想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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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制訂基本法就留了必殺大絕
什麼是普選?解釋權在他們手上,甚至修改基本法的權力也在阿共手上,怎跟老共鬥?
第八章: 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第一百五十八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百五十九條
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這次香港的佔中活動,強調和平,佔中人士當然知道基本法內還有一條"殺很大的",萬一亂起來,中央政府可以引用,倘若特首宣告港府無力控制,這個傢伙下台是小事,大不了再找一個,可是後繼問題就麻煩大了
第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