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如果有時間的話,建議提訟。

不過不是小偷家屬告屋主,而是屋主告小偷之繼承人。

先講小偷家屬,想刑帶民很難,

尤其「不法行為除外」之帝王條款,沒人可為犯罪利益求償。

再講屋主,本案原為受害人。

尤其在逃共同正犯尚未落網,仍有再次受到襲擊之恐懼,

而且不排除小偷家屬(是否與在逃共同正犯同一人不提)會親自出動偷竊強盜,

甚至小偷弟弟在媒體放話,語帶威脅使人畏懼,這點倒是可以發揮。

白話一點,如果屋主不搬家的話,小偷家屬不保證屋主他家不會被偷第二次。
舊 2014-10-28, 09:34 AM #2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rvins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