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這似乎是電影Con Air 的翻版, 一樣失手殺人. 希望律師端保衛戰好好打.

但是至少屋主可以在媒體前法院上大聲對所有人講: 我願意不惜代價來保衛自己的妻兒不受傷害, 不論最後判決是什麼, 至少隔天頭條新聞不是2屍3命!

上法庭的時候律師攻防上應該要說:

1. 情急之下不慎勒傷對方 (不是當場勒斃, 對方是10個小時後才掛; 真有意圖殺害, 以海軍陸戰隊的身手, 當下多勒個10秒20秒就當場往生了)

2. 該員軍中僅受防衛訓練, 並未受能研判傷者身體機能等醫學課程, 無從研判何謂防衛過當; 且竊賊身材高壯(180cm; 事主170cm), 若無第一時間壓制對方, 恐反遭攻擊而危害事主以及家人.

3. 若無死者私闖民宅之犯行(主), 則無此刑案之發生(從), 主從之順序須以釐清.

雖然要全身而退很難, 但是判個二年徒刑+緩刑三年之類的應該可行.

但有了這次的事件, 以事主的身手+新聞的渲染,應該之後要找保全等工作應該很有機會.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4-10-28, 09:26 AM #2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