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瀏覽單個文章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SMiLEAhPaiN
結論就是,以後就是拼命了。
放他走就是讓下一個人繼續受害,哪天偷到弱女子,起色心,那結果不堪設想。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這麼喜歡打抱不平.去當警察如何?
一開始配你一把槍先立於不敗之地
再來都是執行公權力有官司也是公家出錢
我只是小老百姓一個. 怕麻煩怕死
有一家大小6張嘴要養.
大俠之類的不到最後關頭還是給你當吧
2014-10-27, 11:38 PM #
170
albert@46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lbert@46
瀏覽albert@46的個人網站
查詢albert@46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lbert@46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