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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見小偷闖空門偷婚戒 勒昏小偷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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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q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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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引用:
作者
Amon Amarth
(以下嘴砲)
法官: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殺人.重判無誤!
馬的..怎沒看過.法官是受害者?
有警察保護?
法官要受害挺難的
因為法官可以配宿舍.
門口是警察.我想沒幾個敢拼的
以這件事情來說.要無罪可能有點難
比較可能會是有罪 然後緩刑
2014-10-27, 11:12 AM #
95
muq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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