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man
這些裡面只有提到可以攻擊,並沒說到打死人後能無罪放回吧??
如果真的可以無罪打死所謂的入侵者(反正死無對證他說了算),那我對美國這條法律還真的蠻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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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是檢察官起訴也是有審判過程,
但只要是明顯的防衛,通常是女性斃掉闖入者,幾乎都不起訴。
引用:
作者goodman
真入侵民宅你可以反擊啊 你樂意殺了他也行啊
但殺了人就想要無罪? 哪是這麼簡單就能說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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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無罪啊,某些狀況下很合邏輯吧。
有興趣自己Google "shot intruder"
還有前面網友提到的"Castle Doct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