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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引用:
作者Raziel
價值觀念不同, 看法就差異很大. 不過, 看法仍是歸看法, 有沒有違法當底線就好.

一個分水嶺的大前提 就是 一個未婚的人能不能同時交多個男/女朋友?

如果認為是, 就如李蒨蓉所說 未婚男女上摩鐵只是其中一種的交往方式, 無需大驚小怪.

如果認為否, 有了男女朋友就萬萬不能再碰其他人, 那當然是口誅筆伐.


問題是, 是誰的標準說了算? 有這種標準嗎? 各人心中一把尺而已.

我只認為九把刀 心口不一 自作自受 算剛好, 其他私人行為要交幾個女朋友, 那是他的事.


我認同這個觀念,但前提是不要欺騙人

愛交幾個都是可以的, 未婚本來就有這個權利了...
舊 2014-10-26, 05:07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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