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etor
超速或許容易肇事,但超速並不是肇事唯一的原因。
假設,某事故因為超速10公里而發生,所以說如果不超速就不會撞到,那如果是超速50公里的話,那對方還沒到撞擊點的時候,超速者就已經通過了,那也不會撞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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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認同...
撞擊點部分,不論騎快慢,如果剛好旁邊有人出來的時間點剛好就會有很大機率發生擦撞事故
差別在於,速度快的反應時間縮短,但某些情況可利用速差方式閃過,只是有事故多半頗嚴重。
騎慢的或許反應時間多一點,但如果時機剛好也是會碰撞。而且對於某些直衝過來的事故只能保持被動,祈禱對方不要衝過來而已。
就個人經驗來說,這類人對於號誌的遵守度普遍不高,簡單來說,可能就是紅燈或方向燈只是參考用的,他們的行動可能還是會讓人出乎意料。
極端點來說,我還比較佩服快速超我車但還是乖乖停前面紅綠燈的...
至於發生事故的原因,還是有許多原因,未按號誌、酒駕、超速、過慢速、未看情況轉彎...,這也不是一句調高超速罰鍰金額就能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