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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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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我覺得多一個債主來收錢也沒什麼不好
本來只有政府在討錢(罰單)
現在又多一個保險公司
而且不保肇事被抓到就是六千到三萬(原本的法規)
還有國外保險盛行
比之國內肇事後拍拍屁股不聞不問
我覺得全由保險公司買單也不失為一個好法子
看太多那種事故發生只管自己愛車的嘴臉
舊 2014-10-23, 09:5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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