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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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all.lee
可是我很想知道,除了用發票、信用卡消費資料、店家的訂貨資料或者訂桌資料也應該會有記錄名字之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證明你真的有來呢?
如果沒有,那我覺得店家這麼做並沒有不對
我不是要替店家說話,我只覺得,店家要負責這件事情沒有錯,但它沒有必要為了那些並沒有消費的人也負責一下吧?
就像之前有很多店家,他只要你有盒子就給退,我想這還算是最起碼的證明你有來消費(沒買怎麼會有盒子?),但總不能你甚麼都沒有就要來跟店家要退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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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不是要填問卷,用問卷找人不是更有誠意
甚至開放憑問卷簽名符合者可退費至少一人
像這類喜歡對別人吹毛求疵的靠爸族搞不好還好留幾個月的錄影資料
要怎麼作都可以就是有沒有心而已,誠意不是商家自己嘴巴說說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