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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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
上來更新一下進度
周五的時候
法院安排了先調解、後開庭
調解的大約內容如下
委員很趕(晚點要直接開庭)
要我直接提條件
我想請對方先提
但是他一直不肯
僵持之下
還是我先提了我的條件(上次調解也是我先提)
我的條件很簡單
一是捐款給81氣爆(當下我並沒設定金額)
郵局劃撥單我都準備好了
捐款完可以直接和解
不然就是要是對方自認為經濟很困頓
也可以跟我道歉
我有準備一封道歉信
請他簽名並書寫一份
就可以直接和解
道歉信跟車禍的對與錯無關
只是因為他處理事情的方式跟態度
讓我無法接受且很不舒服
說實在話
也造成了父母與我的爭執
所以道歉信的內容大致上
就是對於他的處理事情的方式跟態度
來向我道歉
當然這兩個條件他都不接受
因為他認為他沒錯
該道歉的是我
而且他沒告我就算不錯了(他又沒受傷??)
我居然還告他
他說他是信佛的
相信天理昭彰
我會有報應的....
開庭的大約內容如下(準備庭??)
其實跟調解差不多
他還是堅決認為是我的錯
認為我第一次調解要求的金額太高
我明明說10萬
他說我要求10多萬
我說他自己要求30多萬
他說我沒有證據亂說....
我都沒說到什麼話(跟車鑑會一樣沒說到話)
因為我不曉得什麼話可以說
我一樣只說了我和解的條件
不過最後他又補了一份資料的法官
不曉得又是什麼祕招了
最後因為要補刑事附帶民事的狀紙
我又去請教了櫃檯的書記官
他說其實你想說什麼就舉手發言
如果法官認為不適合的話
就會制止你發言了
有什麼資料的呈上去
就算重覆也沒關係
要是檢察官沒能幫到你
你也可以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力而發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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