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olar168
呃...這個我要替海關說句公道話
這不歸海關管  , F01或F02是歸食藥署管理, 算是平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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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搞錯方向,問題不在澳洲官方怎麼解釋英文
而是陳飛龍最早說南僑員工報關單誤植了用括弧(非食用)在for industry use(非食用)
南僑報關自己標註為非食用,難道海關還需要翻字典查一下英文或是去問澳洲政府這三個英文字是什麼意思?
非食用三個中文字又不是澳洲哪邊打上去的,問他們當然只針對英文的部分
為什麼如此重的食用跟非食用都會弄錯?一副信不信由你,反正說了是誤植就不再解釋
PS:奇怪?南僑報關時用了非食用,既然不是用來給人吃的,怎會歸食藥署管?所以才有不需檢驗放行的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