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政府? 澳洲政府嗎
http://www.australia.org.tw/tpeichinese/home.html
澳洲辦事處 官方聲明
對於南僑過去五批進口牛油(脂),澳洲辦事處已通知臺灣政府以下資訊。
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臺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五批產品,符合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于今(2014) 年 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明文件」的要求。 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有關文字用語 “For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 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和 “Industrial Use” (工業用) 意義是不同的。
我們已告知臺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