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
連續兩跟我借錢直達10K為止
我是真的沒半次跟她追討任何一次債務...
因為我也跟A男說過
你結婚我包一萬二, 就開一桌讓我家人吃阿!!
我們是真的很夥伴的交情, 後續我們換工作也是互相介紹的...
B女純屬...直到第三次借錢為止...我覺得有似乎發生問題...
今天跟A男通電話
因為B女在國外出差, A男初步瞭解的狀況是...
A男早就把它全部薪資...包含房租水電費之類的交給B女
所以照理說不應該還需要跟我借錢...而且還連續第三次
這點需等B女出差回來, A男會在跟她詢問...
前輩們給的意見我也聽進去
跟B女借貸一律先跟B女談就好...
下次我處理方式會在穩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