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rlock
這事常幹呀, 1+1 又等於 1 了, 可以再用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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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英雄所見略同嗎?
不過這東西改特大火的話,看似很好玩,但危險性還是會有
的……年輕時也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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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談到火的事情,忘了講。之前在某食物類討論樓時,
我有說過要用酒精燈加燒杯來做油炸薯條……
酒精燈不適合長期高溫下使用,會有爆裂的危險,我已經弄
壞了一個,過程中差點燒起來……最多衹能拿來燒開水,燒
開就結束,不能一直燒下去,高溫會回到瓶身。加熱時燒杯
也不能去任意動它,容易翻倒……不管怎麼說都不適合。
要用本生燈或乾脆燒材,乖乖的用鐵鍋吧!所以此事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