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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rada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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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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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藍色小鴨
這句話真的是很不要臉。

如果是我遇到別人這樣說,而那件事情又是可大可小的事,或者是已經對我的產財人身有一定的損害/損傷,我會說:

這位先生/太太,我本來是想要原諒你的孩子的,畢竟孩子不懂事,犯錯難免的。但是現在不想了,你是他的法定監護人,我現在就叫警察來處理,我們去警察局做筆錄,我會正式對你提告。

保證他嚇死。

舊 2014-10-16, 02:58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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