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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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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新聞哪邊轉來的????同一件事情怎麼會差那麼多
我今天晚上看公視的報導,採訪其中一位自救會成員
自救會成員表示,他們並不反對其他未參與自救會的員工也能分到賠償金
而是希望四億中的三億,可以優先分給自救會300多名成員
其餘的一億元,再分給其他未參與自救會的員工
我看起來意思應該似乎是有參與的拿全額補償金,其餘有剩的再分給沒參與的
這樣的訴求很合理吧
這個成果本來就是那些自救會成員努力得來的,沒理由其他沒努力的人也坐享其成
那些自救會多年來不斷的透過各種方式抗爭,甚至臥軌還被罵
現在有初步的成果,本來就應該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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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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