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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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i394m35p
這些小員工(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為顧自己生計都傷害我"消費者自己的健康"了,卻不能要求他們負責?他都不顧我了我卻要去顧他?
知情的員工應該要追究,至於不知情的,該為他們生計負責的是他們的老闆跟知情的共犯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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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再思考一下, 不知情的員工也有家人, 若味全倒了斷了員工收入, 這些家人又何辜?
味全該抓出來開鍘的決策者, 決定偷料後簽字同意的那批人, 不是底下沒有決策老老實實做的員工, 更不要說是連帶受害的"正常"原料供應商例如酪農業者, 味全倒了他們也收不到錢, 一樣受害. 接下來南橋也一樣, 同樣話題又再次發生.
希望每個人多思考一下, 該做的是:
1. 鍘對人
2. 食品安全
3. 建立健全機制保障不再發生
不是單純只反對一家企業, 一個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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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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