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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J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無情公主
[三路鹿奶品老闆已弊了,不知這幾個姓魏的是否可以比照辦理呢?!]

我覺得應該比照辦理,但因為現在臺灣不敢隨便「斃人」,最好是兩岸協商,喬妥這類事情,然後把這幾種人送過去「斃了」;對岸「斃人」,沒有敢抗爭的,連抗爭的都「斃了」。
一、魏家
二、黑道角頭老大
三、販毒組織
四、百億縣長


有網友願意出機票錢

小的我能力不足, 但是願意出子彈錢, 一次買個百來顆不是問題!!
舊 2014-10-12, 07:1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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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J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