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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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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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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嗯...

引用:
作者chan15
老外網友的評論,其實讓我感到有點羞愧:至少他們還能中立於品牌之外,對這些大型科技媒體發出不平之鳴。台灣人、乃至於整個華人地區,似乎已經習慣了對外媒的批評「照單全收」,這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更何況HTC可是台灣的企業呢。


寫到這麼莫名其妙的東西我看不太懂這位還在網路上寫文章作什麼...

1. 爭這個沒有用. 到最後看消費者買不買單就是. 不買單作再好會飛天也沒用.

2. 扯蘋果幹嘛? lol.. 說如果是蘋果作了就能賣根本就荒謬到可笑, 因為蘋果不會冒然的去作這種東西, 這棒子在某方面來說是不合一些基本邏輯的東西. 而且再假設, 如果你作了賣不出去, 人家作了賣的出去, 噗, "品牌行銷"就算你是賣衛生紙的你也會作, 人家為什麼能作到那樣你為什麼不行.
舊 2014-10-11, 05:56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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