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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9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31
引用:
作者yougenmi
您好

是有經過管委會開會之後
才簽訂合約的
但是我的疑問是
一簽六年近500萬的合約
理論上不是應該在區權會討論嗎

委員只說下次可以請大家多參與管委會開會
或是叫我下次出來當委員

說真的
大家出任委員的意願都不高
可能都認為是屎缺吧

至於合約內容的部分
我也不曉得委員會是怎麼簽的
從公告裡面並沒有寫到您說到的這個部分

從印象中
公告似乎只有寫到

1.廠商要保養維修的範圍
2.所更換的零件不能是特規的零件(要市面上流通性高、好買的)

大概主要就是這兩項

謝謝


雖然不知道你們開會的情況~~~

不過 這個大絕 樓主也應該沒有回擊的能力了~~

因為他說的確實也是有理 因為我自己也是因為擔心夜安問題 結果跟里長反應後自己跳下去當巡守隊 所以他說的其實我能理解~~

去當委員吧 自己的社區自己救呀!!!

不過也好 其實我們應該對自己的社區多用點心 如果時間允許的話 就去當委員吧~
有時候在場子內參與比在場子外臆測來的好多了 這是我當社區巡守隊的感想!!!
舊 2014-10-10, 12:4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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