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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一開始就沒弄懂影片在說什麼,好笑的是,大家的討論都以版主的錯誤論點來討論∼這件事完全沒有人提到要看警察的證件
事情發生經過:
1. 車被臨檢攔下
2. 警察要求看沒系安全帶的人的證件(在這裡被原po理解成車裡的人要看警察證件)
3. 前面的那個黑人把手伸進袋子裡拿證件?(有一個警察以為他要拿武器而拔槍)
4. 影片從這裡開始~在這裡前座的黑人拿出了證件要給警察看(警察不看?窗戶不開?∼這邊不確定,因為新聞裡各說各話)
5. 警察要求前座的黑人出去車外,後座的女性黑人跟警察說為什麼要拔槍∼叫前座的人不要出去,有很多人這樣被警察射殺...
5. 警察破窗,電擊前座的黑人
老實說,這個官司黑人贏的機率不大∼美國警察的權利可是很大的,畢竟他們每天執行法規可是拿命來賭(哪天遇到帶槍的瘋子)因此法官大多數時間對警察較寬容。而且當你拒絕聽從警察的指令之後,警察就擁有可以懷疑你有犯法的嫌疑(reasonable suspicion)並且以此來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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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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