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o5738
制度都有在改
前幾個月 我到就業服務站晃
他們說 有個方案 失業後 如果找到配合的工廠上工 不知道幾天?
有多發一筆激勵獎金補貼 還有人沒找到工作的 快去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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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工,就是找到工作的意思
失業補助中,有一項"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只要你失業補助申請通過,然後找到工作,工作滿三個月(除非老闆沒幫你保勞保)
就可以去申請提早就業獎助,可領取你未申請月數一半的補助金
如我是申請兩期後,開始有工作,那三個月後,就可以去申請四個月x失業補助金x0.5的錢
對我而言,就是相當於二個月失業補助
如果是申請了五期後,找到工作,則只能領取相當0.5個月失業補助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