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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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莫爺
若是小黃等紅燈未違規停止狀態下,自己撞上來傷害罪要成立應該也滿難的。
以前看樓主發文覺得還滿有正義感,但這篇文章看來要有點改觀。
從他的發言也認為計程車沒錯,在法庭上卻一度龜縮,真的不知要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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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立真的不難
重點在於比例
先說為何成立不難,
假設計程車要完全無責任
需要
1.能證明他是靜止的
2.還需要證明那地方是100%可以停車的地方
有影片能證明紅燈且靜止狀態,就有機會無責
只要是車道
現在的交通事故判決下來大部分都會有
"應注意未注意"
"未注意車前狀況"
諸如此類的判決
就算是1:9
計程車司機只負一成責任
過失傷害依然成立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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