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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jk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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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6
引用:
作者emh01304
可問題是大哥你一樓不是這麼說的耶??


為何不論怎看都跟你的日本房客兜不到一塊?

再說房客遺留的東西不是應該送回去或通知對方來取?
怎會是拿去賣掉?
你這樣未經同意拿別人的東西去賣不怕吃官司?

這樣看來最初那位出一萬的兄台其實運氣還真好
若當初就真這麼買下去了
沒準日後會被牽累個收受贓物罪


窮人家裡有40坪的儲物間租給日本人住,事情不就是這樣嗎?
     
      
舊 2014-10-07, 11:18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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