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ttle.john
我當時只是關心年輕人和機車卡在汽車底盤下,我只是想救人而已!
計程車進也不能退也不行,我是第一個在路邊的人,我只能盡所能把年輕人拉出來!
但是上法庭時我覺得雙方講法都不一樣,我只好選擇『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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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怎麼你的說法,我看得越來越胡塗
我也做過兇殺案的證人
在警方哪裡做完筆錄後,到地檢署開偵察庭時,檢察官再確認我在警方筆錄的證詞,最後還問了一句"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我說沒有就離開
之後,法院開庭審理,根本就沒有再傳我們證人上庭作證
閉嘴?你不是早就做過筆錄?法官問你什麼你就答什麼就好,法官沒問你當然要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