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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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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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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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看完我也很納悶

騎士自己有出庭,有請律師,媽媽用什麼身份可以在庭上發言?

換律師?簡易判決到底開了幾次庭?

是打聽到小黃司機有很多不動產?不然,將來民事賠償再多都很難要到錢,請律師是錢太多?


現在已經不是簡易庭可以處理了

我不需要去作證人,很快會變成醫療官司!

到現在我知道不要管別人的閒事,騎士斷手斷腳都無所謂(這是隔壁阿媽聽聞後給我的警告)

*我看過傷勢,手腳擦傷,腳腕骨脫臼,這傷勢並不嚴重
舊 2014-10-07, 10:5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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