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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5
引用:
作者applebread
自刪,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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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懶得回另一網友,他一直說打臉,實在不知打什麼?引用的都是某些特定專家意見,連不平等條約都可以拿出來分析,他要相信就讓他相信

這裡要補充一下,我們政府也簽了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不斷被廢死團體以及恐龍法官引用作為不判死的依據

公約是否聖旨簽了是否一定要落實?簽了後在國內不立法追認,聯合國會怎麼?答案是不會怎樣,也許只能口頭或書面干譙一下而已,尤其是面對大國,制裁嗎?

美國是怎樣的,他們有很多州保有死刑,選舉是也不是直接選舉,所謂的選舉人票制度,每個州也定了不同的候選人資格限制

哪他們簽了公約又如何交代?很簡單,一口氣凍了1~26條,美國並非怕聯合國的監督,聯合國敢對美國的人權以及死刑存廢問題指責嗎?他們是怕會出現有人引用公約產生的法律訴訟問題

個人認為與其說英國怕中共凍結25B,倒不如說他們怕美國所擔憂的法律問題,而且還有個爭議原始的諦約國是英國,香港在公約方面執行問題,是英國作為代表,可是,即使過渡後在基本法內保有,中國本身並沒有簽署公約,關於香港人權公約的問題,聯合國找中國算帳,老共會甩嗎?


美國參議院在1992年在一系列的保留、諒解和聲明後批准了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特別的,參議院聲明「公約1-26條文規定不可自動生效」 138 Cong. Rec. S4781-84 (1992)。參議院說明這項聲明是為了「闡明協約不會在美國法院成為原告的起訴理由」 S. Exec. Rep., No. 102-23, at 15 (1992)。因為在美國法院該公約不會自動生效,並且國會並未立法案以實現該公約條款實現,也沒有批准行動私自權。Sei Fujii v. State 38 Cal.2d 718, 242 P.2d 617 (1952); 參見 Buell v. Mitchell 274 F.3d 337 (第6 Cir., 2001年) (討論ICCPR的相關死刑案例,引用其他ICCPR案例)。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85%AC%E7%BA%A6


PS:不要為了打不打臉再浪費功夫找資料,好好的去爭取民主罷,我們精神上是支持香港普選的,晚爭取總好過不去爭取
舊 2014-10-02, 02:55 AM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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