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9607
你是在秀朗路上沒錯,但是行進方向違規。
唯一合法的騎法是往圖中下方行進。
你的騎法 是 「橫切」過秀朗路然後到「對向車道」
對從上方秀朗路往下方行進的車輛而言,跟闖紅燈是沒差別的(行進方向垂直)
對 從下方往上(對向) 的秀朗路車輛而言,你也等於是從左方切入車道,也是很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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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了,因為我本身也很討厭這樣的人,我是看到自從那邊有議員服務處出現後警察常常去那邊簽單∼那邊警察都那樣騎車,加上被開單後我去詢問過交通諮詢,跟派出所督導都跟我說那種方式騎車是沒有違規的,基本上是員警的誤判才會導致我被開單但是請我走正常申述管道,今天得到這樣結果我才覺得很納悶,我都請教過專業的∼怎麼還會有這樣結果∼如果是一開始交通裁決所那邊跟督導那邊一開始都跟我說我錯∼我就摸著鼻子自己認錯繳交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