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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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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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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D3STYPER
BTW,
很多人會以為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找工作比較不容易.
沒這種事, 拿自己該拿的, 這是勞保的出險, 不要跟可以領的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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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非自願"離職證書,大部分都是被"資遣"居多吧?!
被資遣的原因不外乎是那些績效不足能力不足或者公司縮編
為了面子才說是"自願離職"
不過我才領兩個月就找到工作了
只要新工作做滿三個月以上
剩下未領月數的錢可以一次領50%入袋
失業補助六個月,已領兩個月
剩下四個月也能全部領回來
4 * 每月補助金額 * 50% = 入袋金額
雖然每個月都要去報到
說明你求職的經過以及求職證明
不過我都是在104上面
那時正逢過年,想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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