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mwc
唬爛的,都開證明了,勞保局就會同意
反正錢是勞保費支出的,省了錢員工又不會加薪,幹嘛那麼白目不同意,然後民眾又跑來煩,增加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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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的機構 是前勞委會 北基宜花金馬服務就業中心(如果是直轄市例外)北部
被保險人於離職退保後二年內,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及國民身
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
付收據。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求職登記後,應辦理就業諮詢,並自求職登記之日
起十四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未能於該十四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
職業訓練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於翌日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保險人核
發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 還不是平常 繳納勞保錢的一部分
